為推動物業服務公開透明,促進物業服務市場規范,日前,市住建局發布《關于進一步規范全市住宅小區物業服務事項公開公示工作的通知》(下稱《通知》),以保障業主知情權、參與權和監督權,建設陽光互信的市場環境。 在服務內容方面 《通知》明確,各地要督促指導物業服務企業,結合專業化物業小區實際,規范公示服務基本信息,包括物業服務項目負責人基本情況、聯系方式、物業服務投訴電話;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、服務標準、收費項目、收費標準等。物業服務基本信息應自物業服務企業入駐小區30日內在小區顯著位置公開公示,并長期保持、及時更新。 物業服務企業提供特約服務的,應同時公示所提供服務的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。代收水、電等費用的,還應當公示收費項目、收費標準、收費依據、水電費公攤標準等信息。 同時,要督促受托利用依法屬于業主共同所有的場所、道路、車位、空間、設施進行經營的物業服務企業,依法向業主公開公共收益情況,每半年至少公示一次。每年7月公開當年1-6月收支情況,次年1月公開上一年度7-12月及全年收支情況。公示期不少于30日并長期接受業主查詢。公示內容應包括經營項目及上期結存、本期收支、期末結余等情況。 此外,還要督促指導物業服務企業,建立物業服務定期報告制度,主動向業主全面如實報告物業服務工作情況,并向業主大會、業主委員會報告。物業服務報告應當包括物業服務費收取和支出情況、物業服務人員配置情況、設施設備運行狀況和維護保養情況、環境維護和綠化養護情況、秩序維護和安全管理情況。物業服務報告至少每年要公示一次,1月底前公開上年度物業服務年報,公示時間不少于30日。 在設施建設方面 《通知》要求,各地要督促指導物業服務企業,按照美觀、規范、實用的基本原則設立“三欄一箱”,即在小區主要人行出入口、業主活動場所設立物業服務基本信息公示欄、小區事務公示欄、政策法規宣傳欄,在物業服務辦公場所設立物業服務意見收集箱。 原已設置公開公示設施的,可在原有設施基礎上,按照本通知要求進行改造。物業服務區域較大、有多個出入口的專業化物業服務小區應當適當增加公示設施數量。 在保障措施方面 《通知》要求,各地要督促指導物業服務企業建立多元化、多維度信息公開渠道,因地制宜拓寬線下線上相結合的信息公開平臺載體。 要督促指導物業服務企業建立完善信息公開內部審核程序,確保公開信息的嚴謹性和準確性。要建立完善信息公開工作檔案,公開內容、公開時間、公開渠道應通過書面文件、現場照片、工作記錄表等形式存檔備查。 要督促指導物業服務企業建立完善公開信息質疑溝通答疑機制,積極主動回應業主對公開信息的質疑質詢,充分做好溝通解釋工作,對發現的不準確信息要及時更正和重新公布。每月至少要開啟一次意見收集箱,及時答復業主提出的建議。 各縣(市、區)住建局,市物管中心應當指導屬地街道辦事處,加強對物業服務企業落實公開公示要求的監督指導和日常巡查;并會同市場監管部門定期開展檢查,對落實情況進行通報。通報結果應納入物業服務企業信用評價體系,同時在前期物業管理招標投標、業主大會選聘物業服務企業、政府采購等方面加強應用。 來源:荊州日報 |